公众环境意识的网上调查结果反馈分析报告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问卷围绕调查参与者的基本情况、对湘西州公众环境意识了解情况、以及你对居住的环境卫生改善是否满意、我州在创卫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那些、对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改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7个方面设计了12道客观题目。在州政府门户网上采取问卷调查方法,从2017年2月20日——2017年5月30日,历时三个月,共有132人次参加网上调查。 二、问卷调查数据的综合分析 参与调查的网民基本情况性别一项中,男性占78%,女性占22%,在年龄结构中,19—44岁占76%,45—59岁占18%,18岁以下跟60以上分别占3%和3%,在职业一项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2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企业工作人员36%,进城务工人员14%,待业人员4%,离退休人员3%,在校学生3%,其他情况占9%。 对参与者是否知道湘西州正在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情况,其中82%的市民是知道的,8%的市民有所了解,只有8%的市民不知道,还有2%的市民根本不关心。对于参与者最早知道的途经方式,61%的人是通过州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19%的人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12%的人是通过同事或朋友的介绍,还有8%的人是通过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栏。 参与者对自从湘西州公众环境意识以来,城市整体面貌变好了的情况反馈,其中42%的市民觉得有明显改善,34%的市民认为有一些改善,12%的市民认为几乎没有变化,还有12%的市民认为比以前更差。 参与者对湘西州大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满意程度的调查,30%的市民持满意,19%的市民比较满意,28%的市民认为一般,23%的市民持不满意;对湘西州的空气质量是满意程度调查,35%的市民持满意,23%的市民比较满意,16%的市民认为一般,26%的市民持不满意;对居住的小区卫生、保洁等感到满意程度的调查,33%的市民持满意,15%的市民比较满意,23%的市民认为一般,29%的市民持不满意;对城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满意程度的调查,24%的市民持满意,11%的市民比较满意,25%的市民认为一般,40%的市民持不满意。 参与者对湘西州卫生管理部门对乱扔垃圾、乱摆小摊等违法行为,处理是否及时的情况,其中28%的市民认为处理的非常及时,20%的市民认为处理比较及时,27%的市民认为一般,还有26%的市民认为处理不及时;对政府“禁止沿街叫卖,取缔未经批准的沿街的商贩摊点”的观点,其中57%的市民非常赞成,10%的市民赞成,22%的市民没意见,11%的市民不赞成。 参与者对我州不文明现象较严重的有哪些情况,其中24%的市民认为是随地吐痰,18%的市民认为乱丢垃圾,15%的市民认为垃圾丢弃不分类,16%的市民认为乱贴广告,15%的市民认为乱贴广告,还有12%的市民认为公厕卫生。 参与者对我州在创卫过程中急需解决问题的情况调查,其中32%的市民认为是餐饮行业卫生,15%的市民认为是娱乐休闲场所卫生,13%的市民认为是购物场所卫生,24%的市民认为是居民区卫生,还有16%的市民认为是其它方面的卫生。 参与者对创建卫生城市应从什么途径进行的情况调查,其中39%的市民认为政府出台有关政策,18%的市民认为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31%的市民认为提高市民坏保意识,还有12%的市民认为是其它方面。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树立创卫长期作战的思想 创建难,巩固更难,难在城市卫生动态性强,反复性高。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创卫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意识,要将创卫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履行职能,从促进城市管理的高度去思考创卫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持之以恒不断把城市卫生各项工作推向新高度。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常态化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提高居民公共卫生意识。特别是湘西州政府网、团结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官方网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开设城市卫生管理专题、专栏,大力宣传中心城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规定,展示城市卫生管理新亮点,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晰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卫长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决策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日常检查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市民自治以街道社区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创卫长效管理组织体系。同时,充分发挥联创联建、市民自治机制的作用,发动和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社会公德和文明卫生意识,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创卫长效管理工作格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协调合作机制,完善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推进城市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以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每三年一轮的创卫工作复审,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三)细化管理,落实具体工作责任 一是落实城区清扫保洁责任。区城镇执法局全面接手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放的职能后,今年重新进行城区环卫服务项目招标,新的环卫公司和各街道、社区将是城市清扫保洁工作的责任主体。环卫公司负责主次干道和有人行道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任务,街道负责辖区内没有人行道的小街小巷保洁工作。今后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频率和标准,全方位、全覆盖、不留“盲点、死角”地做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道路冲洗工作。 二是规范居民区保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居民区的保洁工作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社区负责督促;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及其它居民区由所在街道、社区落实清扫保洁。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居民区保洁工作的管理,建议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公示。三是强化“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每日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的卫生制度,各街道、社区负责督查辖区内各单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公示。区城镇执法局负责临街店面“门前三包”的落实和监管,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要予以相应处罚。 (四)加强监督,健全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奖惩机制 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办事日程,根据所分解的任务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落实。对中心城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卫长效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区政府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全年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在创卫长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影响中心城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对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使市民形成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