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十三五”期间湘西自治州全民健身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体系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合法权益,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为实现富民强州新跨越发挥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与各项社会事业相互促进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符合州情、特色鲜明、覆盖乡镇、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群众科学健身意识,扩大体育健身人口,提高健康水平
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六进”活动,借助全民健身日(月)和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宣传和倡导体育健身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氛围,扩大体育健身人口,全州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100万以上。群众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到达92%以上,全州人民体质状况明显得到改善。
(二)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力度,增加场馆面积和器材数量,方便群众健身
科学规划和统筹全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山野等自然条件,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切实加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全民健身室外路径和农村行政村(社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争取到2020年,州、县市至少拥有一场一馆一中心一户外徒步线路等硬件体育设施。着力构建县市、乡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健身圈。抓住我州全域康健大公园规划建设的契机,建设1条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2条国内知名户外精品线路,3个职工健身示范基地,4个户外教育营地等一批精品健身示范工程。
坚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力争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1.5平方米以上,70%以上的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到达100%。公共体育场地开放率达100%,学校体育场地节假日向公众开放率达80%以上。
(三)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打造民族特色品牌项目,满足不同层次人群需求
打造群众健身运动品牌。广泛组织户外健步行(跑)、工间操、登山、骑行、广场排舞、苗鼓、摆手舞、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电子竞技、拉丁舞、游泳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州级每年举办1次“全民健身日”群众健身展示活动,举办1次“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全民健身活动周”活动,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
打造校园特色运动品牌。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打造校园运动品牌。以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为引领,大力普及足球运动,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努力创建继湘西举重、体操之后的湘西足球品牌。大力扶持和推广校园武术。
打造户外休闲运动品牌。大力挖掘、整合和包装区域体育旅游资源,推出湘西十大特色优势户外运动精品线路,打造区域特色山地马拉松、徒步大会等大众户外体育赛事品牌。精心组织“穿越大湘西”、“矮寨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有影响力的活动,打造湘西“户外运动乐园,体育旅游圣地”健身运动品牌。县市创建“一县一品”全民健身主题特色品牌活动,每县市形成一项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群众基础和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加大投资继续推动休闲健身绿道建设,打造湘西土家族苗族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
打造民族特色运动品牌。积极做好湘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积极开展苗鼓、摆手舞、毛古斯、民族民间武术、赶秋节等为重点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整理和市场推广工作。
打造特殊人群运动品牌。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实现全民健身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每年举办2次以上老年人体育健身竞赛活动。每年举办1次为残障人服务的体育健身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义务健身辅导班,辅导合格人员10人以上。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提供适合残障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实现我州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
(四)完善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开展规范有序健身活动,确保工作活力
加强各级体育总会的建设。县级以上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全州建立县级以上专项体育社团30个以上(体育协会),县级以上民间体育俱乐部50个以上。全州体育社团注册会员达1万人以上。80%以上的城市街道社区、60%以上的农村乡镇设有体育组织。城市街道社区普遍设立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的乡镇设立体育健身站(点)。
(五)依托各方力量,壮大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科学健身水平
构建较为完善的辅导基地网络。依托吉首大学、州卫计委、吉大师院、州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体育健身俱乐部等机构,积极开展全民健身业务义务健身辅导,州级每年举办2次以上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义务健身辅导班,每年辅导200人以上合格指导员;县市每年举办1次以上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义务健身辅导班,每次辅导40人以上合格指导员。力争2020年我州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总人口的1.5‰,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增加20%以上,其中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1千人。组织一支常年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服务全民健身工作。
(六)加快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提高体育消费水平,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步伐
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倡导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等体育产业,使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明显增加,服务更加规范,全民健身服务市场繁荣发展。初步形成健身休闲、体育康复、体育辅导、体育用品、体育旅游等产业群。推广“运动处方”、健身咨询服务,逐步实施“体医融合”,增强城乡居民花钱买健康的健身消费意愿。
(七)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多向联合发展
结合湘西州全民健身品牌特色,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国内外交流合作,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以特色的健身活动为内容,把生态旅游和体育健身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丰富多彩、规模较大、影响深远的系列健身项目。鼓励探索建设周边地区全民健身联盟,促进城市间全民健身横向带动发展,拓展区域互动交流,推动湘西州全民健身向更宽更高层次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县市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体、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相关部门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教体行政部门要突出以群众体育为中心,研究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制定公共体育服务措施,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和方法,扩大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形成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完善管理体系
州、县市要成立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职工、农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组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城市体育以街道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街道和社区要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等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会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做到“有体育设施、有健身组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街道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农村体育要加强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街道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乡镇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乡镇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街道、乡镇综合文体站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活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三)加大资金投入
州、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体育法》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教体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不低于70%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导体育场馆向社会实行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四)规划建设用地
编制好《湘西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国家新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在编制和年审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征求教体部门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领群众进行健身消费。
(五)建立评价体系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有关内容,制定湘西州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多方组成的评价团队,将全民健身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目标管理,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数量、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在校锻炼的情况、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情况、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学生体质达标与优秀率等情况进行立体评价,其结果作为奖励先进的重要依据。2020年末,州人民政府将对《湘西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用活科技与媒体
推行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倡导运动是良医、科学运动、健康管理理念,提高全民健身科技含量。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开展“我的体质我知道”体质检测活动,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在全社会营造“爱健身、会健身、常健身”的浓厚氛围。
(七)抓好人才队伍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坚持每年定期举办各项目体育健身骨干义务健身辅导班,逐步做到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体育健身骨干指导群众健身。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对业绩优秀、群众评价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施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服务全民健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提高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乡镇、企业、军营等宣讲,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和健身技能。全州建立健全并激活包括健身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和健康专家等在内的全民健身骨干人才库。